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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车

严禁违章停放自行车

自行车请停放在指定场所。

若将自行车擅自停放在站前广场、公路等公共场所,会妨碍消防车、救护车等紧急车辆及行人通行。车站周围被指定为“严禁自行车等停放区域”,所以根据市政府有关条例,停放在上述公共场所的自行车可能会被拖移至自行车保管所。 

取回被拖移的自行车

   放在禁止区域的自行车被市相关部门拖移后,可以办手续取回。

保管期间  

    自行车因违章停车被拖移至自行车保管所的信息会由市政府公布。保管期间为信息公布后的30天内。

办手续时需携带

  • 可证明自行车车主本人或代理人身份,且写有地址及姓名的证件(含驾驶执照、在留卡等)
  • 自行车钥匙
  • 取车费1000日元(助动车、摩托车等需2000日元)

 询问: 
车辆对策事务所
地点:北区本乡町1872
电话:048-652-8812
传真:048-653-4378 

 骑车时的注意事项

  • 骑至路口,遵守所设“停止”标识,停车确认安全。
  • 自行车须沿机动车道的左端,纵向一列骑行。
  • 不得酒后骑车。
  • 骑车不许带人。
  • 骑车时不许单手脱把,不得操作手机或打伞等。
  • 夜间骑车须保持车灯明亮。
  • 须留意路人,不要骑得太快。

询问:
市民生活安全课
电话:048-829-12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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